工程总承包

标准院作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倡导者和先行者,紧随国家发展规划,坚定发展EPC工程总承包的战略方针。目前由标准院独立承接及牵头承接的装配式建筑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达6项,合同额已超过10亿元。在以设计为龙头的EPC工程总承包中,标准院一贯保持着精心设计、严格管理的良好传统,以资源整合者的身份整合行业内的优质资源为项目和业主服务。


以设计院为主导的 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具有以下优势:

▲ EPC总承包商实现设计、施工一体化,有利于整个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同运作,可以有效解决设计与施工的衔接问题、减少采购与施工的中间环节,顺利解决施工方案中的实用性、技术性、安全性之间的矛盾。
▲ 工作范围和责任界限清晰,建设期间的责任和风险可以最大程度地转移到总承包商。
▲ 合同总价和工期固定,业主的投资和工程建设期相对明确,利于费用和进度控制。
▲ 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项目管理各方的优势,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目标。

▲ 可以将业主从具体事务中解放出来,关注影响项目的重大因素上,确保项目管理的大方向。

经典案例